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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姜同去、李淑琴

    由于自己的执著,学法不深,在贴法轮大法好资料时,被邪恶钻了空子。2003年7月14日晚,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七月三十日取保候审。2004年7月27日恶警找我们谈话,问还炼不炼,我们说了句“不炼了”。没按炼功人的要求去做,没做到“真、善、忍”,配合了邪恶,给大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和损失。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特别声明,说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为挽救影响和损失,要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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