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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邢乃江 我于98年得法,于2001年考入军校学习。在校期间,由于学法少,没能真正按照师尊所讲的“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去做,正念不足,加上怕心,所以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写下了所谓“不修炼、不参与”,及诋毁大法和师尊的“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在校所写的一切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定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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