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殿云
我是二○○二年五月十四日被残酷迫害,送進看守所,44天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在这几年来,我所说、所写破坏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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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