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君(军)、张荣艳
在99年7.20以后,由于我俩学法不深,法理不清,当儿子为我俩在“保证书”上签字时,还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在配合邪恶,现声明全部作废。我俩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