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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冬梅 我从心底认识到写给派出所的“书面证明”是错误的,特此声明此“书面证明”作废。以后要做好师父所要做的三件事,从法理上认识法,去除自身的执著,加强正念,在最后走好正法弟子的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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