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传香
由于我学法不深,放不下人的执著,配合了邪恶,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深感内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师父说的三件事去做,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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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