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玲
我99年10月份受到迫害,2000年進京上访为说句公道话,被迫害后,说了不该说的,写了不该写的,在此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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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