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梅花
我曾在邪恶的威胁下由于自己的怕心,写下了什么“保证书”。我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一切什么“保证”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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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