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盛淑珍
在九九年7.20期间,在单位的压力下写了“认识”,对当时写的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声明全部作废。在修炼的道路上,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