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学玲
我在大法及大法弟子遭到严重迫害的情况下,说的、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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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