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夏桂银
2002年6月,看守所在释放我的时候,当时正念不强,家人写了“保证书”,给大法带来了损失,所做、所写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了损失,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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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