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克兰
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宣布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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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