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边景春
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