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焦凤仁
99年被迫害时,由于我学法不深,被迫写了“不学法”的保证书。现在我声明作废。跟师父走、学法、听师父话,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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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7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