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茂翠
我在五月份写的“保证”作废。我紧跟师父走正法的路,做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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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7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