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景花、黄玉英
1999年7月以后,在乡政府强迫下,所写的迫害大法的一切“保证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