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兰
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由于对法认识不足,为私的一念被邪恶所利用,在“保证书”上按了手印。现在我声明,在“保证书”上按的手印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