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春子
8月31日晚6点多钟,4个恶警闯入我家,在恶警的强迫下,我违心的签了字,现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