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成英
由于自己平时不精進,学法不深,所以配合了邪恶,签字“不炼了”等。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不应该做的事。所以我要声明签字作废。今后要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紧随师”,直至圆满。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