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宏伟
我在99年7.20邪恶的迫害下,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以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认真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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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