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隆贞
随着正法進程的推進,我们经过学法认识到:以前在残酷的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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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