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苗得雨
我以前所做的反对法和违背法、不符合法的一切事与说过的反对法和违背法、不符合法的一切话,声明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