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霞
由于以前学法不深,对大法不坚信,受乡政府迫害,做了违心的事,通过学法认识到对不起师父。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作废。洗刷污点,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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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