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秀敬
以前由于对大法不坚信,受乡政府逼迫,做了违心的事,特此郑重声明:以前所写作废。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不负师恩。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