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冬梅
我以前在高压下,被迫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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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