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立秋
以前在单位被迫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签名,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抓紧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