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华茹艳、王淑荣、姚桂兰、郭井春、王淑清
在强迫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们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