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伟中
在大陆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曾违心的在“不炼功”的保证上签字,现宣布那个“保证”作废。我会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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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