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朝静、吴会英
我们在劳教所被关押时,被迫所写的“悔过书,揭批书”和说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