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亚兰、胡淑芬
从99年开始,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凡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