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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淑花 我在97年得法99年7月20日以后,村里镇里多次到家里骚扰,说“不许炼法轮功”,由于学法不深,当时想,写“不炼”,以后在家炼;抱着应付的思想写了“不炼了”。99年11月29日,市里恶警又把我绑架到市看守所一个月,由于情放不下,又妥协了。2000年7月14日,又被绑架到市看守所20天,由于听信了邪悟的话,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0/838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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