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静 我于2000年去北京正法,后被他人揭发。在派出所审讯压力下,掩盖了自己去北京的目地,说自己“不炼法轮功”,并在审讯人员代写的诬陷师父与大法的“保证书”上签字。在此,我严正声明,当时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0/8380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