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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沈丕先

    我看了《明慧周刊》136期中的迟到的《严正声明》后,引起我也立即写了严正声明。在1999年7月23日被当地派出所抓去,让我写“三不保证”。由于我学法不深,没有按师尊的要求做,向邪恶妥协了,虽然写了“保证”,还不以为然,认为是敷衍他们呢?时隔一年,于2000年10月19日我单独上北京天安门广场去证实大法,当时被抓到公安分局,关押了一周,又转送到省驻京办事处,办事处关了两天就闯出来了,回家后,街道、派出所单位的公安科、“610”办事处,时不时的来家打扰,打电话干扰,电话被监听等等被迫害,由于心性没提高,在邪恶的威逼下,我又违心的写了“我没有炼过法轮功”的字条。这样它们才骚扰少了些,但电话至今还是监听,影响我正常打电话。我这种做法是对不起恩师对我的救度,对不起大法的,给自己添了污点。今天看了同修的声明,使我从思想深处引起重视,所以我立即写了我这个迟到的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一切“保证”统统作废。我坚决不承认。今后我下决心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坚实的走好每一步,珍惜师父给予我的宝贵时间,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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