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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守芬

    我是1996年得法,由于对法理解不深,认识不足。因此当99年7.20后不久,居委会主任和片警到我家让交出大法书时,我就把我认为不重要的几份大法资料和一本《转法轮法解》交出来了,接着他们拿出一式两份的纸让我签名,当时我正在装修家忙着搬东西,也没看内容就顺手签了名。事后才发现留给我的一份是他们预先写好的“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看后我也没当回事,顺手就扔了,心想,签了名也没有用,我还炼我的。2000年春天,学校召集退休教师开会,在会上问:“谁炼法轮功”?我说:“我炼”。学校为了向上级交差,就叫每人写一份“我不炼法轮功”。我不写,后来一位同事被邪恶利用,没征得我同意就代我写了,连我的名字也是她写的。我想,反正不是我写的,我也不承认,但当时并没坚决制止。长期以来这两件事并没引起我的重视,通过不断学法,我认识到我这种做法是对师父、对法不敬。修炼是严肃的,尊敬的师父为我付出那么多,把我一个多病的身体净化到无病状态,我却拿着大法当儿戏,真是愧对师父,愧对大法。象我这种对大法、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怎能算是一名大法弟子呢?在阅读了《明慧周刊》同修的文章后,更觉问题的严重性。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无论是我签过名的或是别人代写的“保证书”都全部作废。今后决心多学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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