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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薇 我1999年10月15日去北京上访,被守候在那里的当地警察抓捕,后被押送当地拘留所,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而被处以15天的拘留。在被释放以前,公安及政法委等权力机关威胁说:不写“保证”决不放人,迫于邪恶的威胁利诱,我没能坚持正信,违背本愿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至今痛悔不已。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坚修大法,以法为师,彻底改正错误,跟随师父走正法之路。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在被非法拘留、关押期间所做的任何书面材料及“保证”全部作废!在我受到邪恶势力的无端纠缠、非法强制迫害期间,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此做师父的真修弟子,正念正行,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全力挽回和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彻底铲除邪恶!走真正正法修炼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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