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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正焕 全盘否定我在被迫害期间,在驻京办事处两次的签字,在看守所的两次签字,在派出所、乡政府、公安局、法庭、监狱、三次签字,包括所谓的减刑材料上写的和判刑时判决书上我签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违背大法的统统作废。在监狱里写的书面“保证、悔过书、揭批书”,所有这一切都是在高压迫害下和欺世的谎言引诱下所为。全盘否定旧势力强加给我的这一切,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坚决不承认旧势力所安排的那一切,我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同时抓紧学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定要走正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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