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梅 我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份得法的,因从小身体一直不太好,经朋友介绍出于强身健体,而有幸得到了这部伟大的宇宙大法,通过学法炼功,深感到这部大法使我身心发生了无比神奇的变化,使我找到了人生的真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诽谤师父、诽谤大法,我来到了省政府证实大法,回到家后就被当地邪恶非法找去强迫签字,由于学法不深,我违心的签了字,还一度走了下坡路,有一年多没有实修,后经同修帮助才醒悟,觉得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在迫害下所说、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今后决心用我的一言一行证实这部伟大的宇宙大法,圆容这部伟大的宇宙大法,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