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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凤春

    我97年有幸得大法。因99年去北京证实法。说句真话,被非法劳教三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放不下人的执著,走了弯路,做了对不起师父与大法的事,是大法弟子决不应该干的事。当我回来后,经同修的帮助,我看到了恩师的讲法与新经文,后悔万分,我又从新回到正法中来。特此声明,以前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所说、写、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我要成为真正的正法弟子,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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