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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卉 1999年7月22日,我去省政府正法,回来派出所恶警逼我违心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以及向单位,政保大队写了“不炼”的保证,后来单位领导害怕我再去上访,逼迫我写了“三不”的保证书。原来向政保大队、派出所、单位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不炼功”的保证,“思想汇报”,“签字”,都是对师父、对大法不坚定的表现,都是背离大法的行为,现特此声明作废。并保证紧跟正法進程,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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