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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郝启钧 我2002年2月(腊月26)被邪恶绑架,关押在看守所。管教人员经常诱骗说:如果不写“保证”就送劳教所,到那里还是得写。关押一段时间后,不能学法,不能炼功,常人心出来了,思想苦闷,想早些出来,忘记了大法的严肃性,违心的抄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后来政保科写的东西让我按手印,我也没有抵制,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现在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写的,或抄写的还有按的手印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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