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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长凤

    在 2004年4月份被邪恶绑架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人情带动,配合邪恶在拘留票上签字,并按下手纹手印。现在经过同修的帮助,在法上认识到我的言行损害了大法弟子的形象。给本地区的证实大法,救渡众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我要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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