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岳丰 我是97年得法的,由于参加2002年的一次大型法会,被非法关押4个月。在邪恶的迫害下,还有自己的执著心带动,在不清醒的状态下,曾写了“不炼功保证”,这成了我一直以来无法摆脱的内心痛苦。在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所说的和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和旧势力所签的一切约定废除。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勇猛精進,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