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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健 我在1999年7月底至10月上旬,迫于当地公安局的压力,曾书面保证不违反公安部发布的六条迫害法轮大法的规定,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书面保证全部作废(包括一些模棱两可的话)。 今后自己将坚定地跟师父走完人生的路,用自己的一切"助师世间行",清除宇宙中所有的邪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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