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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依萍(常用名王一萍) 我于1999年7月23日早去公园炼功,被县中队战士和公安干警包围,并非法软禁五个多小时。被迫在公安局、县委拟定的“四不准规定”上签了名。为此严正声明,不论在历史上、还是邪恶非法镇压初期和旧势力的签约一律作废。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在大法中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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