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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金华 我从1998年7月份得法,1999年4月份,大法受到了邪恶的迫害,当时,我学法不深,对大法不坚定,被逼迫写了“保证书”。2002年5月份我有缘又得了法。我要把以前所做的、所写的全部作废。不能受旧势力的安排,我要紧跟师父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2/839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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