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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海东 (一)2000年我爱人進京上访,途中被抓。在办理出狱手续时,居委会主任在证明上写了句有损大法的话,并非本人意愿。当时觉得不是自己写的,没在意,通过学法,过后深感内疚。(二)我爱人从监狱出来后,被派出所找去谈话,我也一同随去,在签字时,看到纸是空白的以为没什么,并没阻止她,反而说:“那你就签了吧”,过后深感问题的严重。(三)单位领导多次找我谈话,我每次都向领导讲真象,领导也不反对。但我的主管领导,由于受到上级的压力,对我说:‘你不写个保证,我不好交差”,后来我写了个“保证”应付,经过深入学法,认为此事不符合修炼人的标准,是在向邪恶妥协。以上三件事我没有做好,有愧于大法,深感痛悔。特此严正声明,以上是旧势力安排的,我坚决不承认,今后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2/839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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