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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秀臻 我于2003年6月因发传单和大法资料被抓并被非法判一年劳教。在劳教所内大法弟子被强迫参加洗脑班、诽谤师父和大法、写“三书”、不许和任何人说话、不让上厕所和干有毒的活。我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时让别人给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和伤害师父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今后要抓紧时间实修。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2/839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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