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付丽香
本人郑重声明以前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6/11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