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绍芬 我是2002年3月19日在家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抓走的,被劳教两年。到了劳教所后,由于学发不深,我顺从了邪恶,写“五书”,让另一位帮教代笔给我写的,我连看都没看就签上了字,心想:这个应酬过去上车间干活就完事了,结果到车间干了几天活后,管教让我自己写“五书”,说不识字的可以代笔,识字的都得自己写,把代笔的“五书”交给了我,你会写就自己写,不会写,就照抄一遍也行,我一看代笔写的“五书”太邪恶了,内心感到太惭愧,真是对不起师父啊!虽然没照那个写,由于人心太重,由于怕心,自己又重新写了“五书”。回来以后,在同修的关心和帮助下,真正认识到了自己被旧势力钻了空子,现严正声明在劳教所里写的“五书”和所说、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3/84061.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