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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玉安 我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当地公安、“610”非法送劳教一年半。迫害到期,邪恶把我姐姐叫来接我,实际是叫她来签字(我当时不知道)。因在放我出来的前几日,恶警叫我签字,我不签。我说:我没有扰乱社会秩序,我发传单是揭露天安门“自焚”真象。出来时我仍不签。姐姐当时怕劳教所不放人,就替我签了。我当时没有制止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出来后,通过一段时间的学法,讲真象,我意识到我没有制止姐姐签字,是我自私的表现。我现在严正声明,姐姐所签的字包括姐夫(在其它场所)代签的字,统统作废。是我在修大法。任何人都不能代替我。任何人都没有资格看守大法弟子。是我修炼,是由我说了算。任何人代替都是假的、骗人的。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3/840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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